
岳塘新聞網(wǎng)5月31日訊(通訊員:劉倩)“感謝法院的工作人員這么耐心,幫我們解決了這個‘疑難雜癥’。”近日,岳塘法院執(zhí)行局成功調(diào)解一起執(zhí)行案件后,申請執(zhí)行人譚某和被執(zhí)行人安某的老公異口同聲地說道。
2015年,安某因開辦幼兒園租賃譚某的私房作為學校,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譚某將坐落于中建五局外圍私房一、二層與前后坪提供給安某使用,用以經(jīng)營幼兒園、學校等項目,租賃期限為10年,保證金為2萬元。同時,雙方約定了交租的方式及其他事項,明確了在合同租賃期限內(nèi)的權(quán)利與義務。安某租賃后,按時支付了2015年至2020年上半年的房租,但2020年下半年的租金經(jīng)譚某多次催要也未及時交納,經(jīng)多次催繳無效后,譚某將私房大門鎖上,導致幼兒園無法營業(yè)。
隨后,譚某與安某因房屋租金等問題訴至法院。審理過程中,安某將譚某反訴至法院,提出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譚某賠償7-8月的教師工資及校車費用和退還租房保證金的訴求。
經(jīng)法院審理判決,譚某需退還安某租賃房屋的保證金,安某需支付欠繳的水電費,同時需將譚某房屋一層、二層及其前坪恢復原狀。判決生效后,安某因家中其他事情耽擱遲遲未履行。譚某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之后,安某請來油漆工人對房屋進行清洗。譚某看到清洗效果后認為,不僅沒有達到恢復原狀的效果還將瓷磚縫隙內(nèi)涂抹水泥造成了墻面污損,導致雙方矛盾進一步擴大,案件的執(zhí)行陷入了困境。
為盡快緩和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化解憂慮,執(zhí)行干警多次通過打電話、面對面以及到現(xiàn)場做工作的方式進行溝通,在了解到雙方出現(xiàn)分歧的原因在于判決中有關(guān)“外墻清洗干凈”的參考標準后,細心了解雙方當事人的想法,提出是否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通過金錢給付的方式來化解矛盾。由安某給予譚某一定補償,譚某自行請人恢復原狀。最終,經(jīng)三次調(diào)解后,安某愿意放棄保證金,同時支付9000元給譚某,由譚某自行將外墻清洗干凈。和解后,雙方均表示心中的煩惱終于消散了。
在生活中,類似這樣的租賃合同糾紛其實不勝枚舉,矛盾產(chǎn)生的根源是基于雙方維護自身利益的本能。作為法官,就需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了解和考慮當事人內(nèi)心的想法,一碗水端平,保持耐心,積極尋找彼此的契合點,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
責編:郭璇
來源:岳塘新聞網(wǎng)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法華山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山市晴嵐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昭潭
“我”和岳塘的故事|蔡蔡和大喬:返鄉(xiāng)青年 逐夢“綠心”沃野
“我”和岳塘的故事|朱大可:深耕岳塘 開拓創(chuàng)新 成就電氣“小巨人”
岳塘區(qū)“我愛湘潭我的家”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主題活動暨“活力湘潭 快樂走娃”活動啟動
文旅新區(qū)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見“世外桃源”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區(qū):歡天喜地鬧元宵
下載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