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李濤 通訊員 王雨雅)近日,岳塘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中不法分子將境外電話號碼篡改成國內固話號碼,披上“隱身外衣”實施詐騙。
2023年2月,王某通過微信群認識了上線“愛尚”。同年2月16日至3月7日期間,為獲取高額報酬,王某在明知使用手機架設設備是為網絡犯罪組織提供撥號服務的情況下,依然應“愛尚”的要求,使用2臺手機、6張電話卡以及手機串聯(lián)工具(音頻對錄線)架設了引流設備,為上游網絡犯罪組織提供撥號幫助。王某從中獲利21145元。
經查,王某名下中國電信電話卡,涉及武漢市警方立案調查的蔣某被詐騙案,蔣某被詐騙損失490384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王某被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且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綜合以上情況,法院依法判決王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法官介紹,近年來,網絡信息技術快速發(fā)展,通過電話、短信、互聯(lián)網進行詐騙的現(xiàn)象日益突出。電詐分子為方便作案、轉移贓款、逃避打擊,往往打著快速致富的旗號,吸引那些急于求成、辨別能力弱,防范意識不強的人們幫助詐騙團伙架設呼轉設備、提供通信線路、出借出售手機卡、銀行卡等,以達到隱匿真實身份、真實位置的目的。
“有時看似只是簡單賺點‘外快’,但實際上很可能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中的一環(huán),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狈ü偬嵝眩瑥V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識,在日常生活中,不輕信、不回撥陌生來電,接到國內電話或者座機號碼的來電也不要放松警惕,可撥打電話向官方渠道進行核實,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責編:周冠成
來源:湘潭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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